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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景愚“吃鸡”后的烦恼

1999-03-03 来源:中华读书报  我有话说

王景愚,喜剧、哑剧表演艺术家,曾因在春节联欢晚会上表演了喜剧小品《吃鸡》,一夜之间变得家喻户晓。演《吃鸡》给他带来了荣耀和喜悦,但同时也给他带来了深深的痛苦和烦恼。

最近,王景愚在其自述《幕后》(新世界出版社1999年2月出版)一书中,将小品《吃鸡》幕后的苦衷向读者进行了倾诉,下文是该书的节选。

使我深深感到痛苦的,使我不能接受的,是因为演了《吃鸡》以后所受到的误解和蔑视!

被误解和蔑视的滋味是极其苦涩的。它来自我身处其中的文艺界。

莎士比亚戏剧研讨会在上海举行,我很希望能参加这次研讨会,不知为什么,我没有等来与会的通知。我只能沉默。会后不久,导演张奇虹从上海开会后回到北京,向我转达了戏剧界一位老前辈在会上的发言:“……我这里顺便提到,曾经在莎翁喜剧《威尼斯商人》中扮演夏洛克的王景愚同志,出人意外地演些逗人一笑的非常浅薄的小品,我真感到吃惊,也感到惋惜。在这个会上请向景愚同志转达我的意见,希望他能端正自己的艺术道路,哗众取宠是要毁掉一个演员的前途的!”

奇虹导演很负责任地把这段话转告给我。我感到这是老前辈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无言以对,但听了以后还是深感震惊,有一种说不出的苦衷,也不知该向谁去诉说。

戏剧界前辈绝对出于一种真诚的关怀,这一点我深信不疑,也正因此我感到深深地苦恼;曾几何时,我因演不演《吃鸡》有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不是为此一夜难眠吗?

我还感到很多变化。有一位德高望重的戏剧界前辈,过去曾看过我的舞台演出,每次见面总是亲切交谈,给予我很多鼓励。自从春节晚会播出《吃鸡》,在一次戏剧界盛大的集会上相逢,我远远地就向老人举手打招呼,并径直向他身边走去,万没想到他老人家的目光从我脸上一扫而过,对我不予理睬,而目光中分明流露出一种轻蔑。我呆呆地坐了一会就早早地离开了会场,一连几天觉得心里很凉,觉得喘不上气来,独自沉思,黯然神伤!……

蔑视不仅来自文艺界,走在街上也未能幸免。三伏夏日在回家的路上,两个卖西瓜的小伙子大声把我叫住:“嘿!等会儿再走,在这儿给我们来段《吃鸡》,我们给你一块瓜吃!”

我能说什么呢?只好转身就走,身后响起一阵笑声,在我听来近于嘲笑。也许人家表达的是份情意,这样的表达方式让人流泪。

是的,走在街上到处有人叫我“吃鸡的”,演了一个小节目给人们留下笑柄,我真是走错了一步,一个不可挽回的错误!难道我只能演个《吃鸡》吗?我心里憋了一口气,希望社会能回答这个问题。正巧,当时奥地利哑剧艺术家莫尔肖和法国哑剧艺术家马尔索先后访华演出,中国戏剧家协会考虑接待他们的人选,大概考虑到《吃鸡》是个无言小品,应该划归哑剧范畴,就通知我接待了两个哑剧艺术家。当我看到他们的演出后,我被哑剧艺术的魅力深深地打动了,他们的演出不仅富有幽默感,也蕴含着深刻的哲理和对人生真谛的思考,他们的形体表现力也使我深为敬佩。剧院很多同志对我说:《吃鸡》就是典型的哑剧小品,你为什么不搞一台哑剧呢?在剧院同志们的鼓舞下,我和喜剧队的同志们创作、演出了一台哑剧专场《讽刺与幽默》,一共十六个哑剧小品,《吃鸡》也在其中。我们跌打滚爬地连演七十多场,这是对哑剧艺术的迷恋与探索,也想借此说明我不仅仅是“吃鸡的”,哑剧艺术是一门很可爱的艺术品种。到1984年春节晚会来临,黄一鹤导演又选中哑剧小品《电视纠纷》参加晚会演出,我又经历了一次除夕之夜现场直播的折腾,这时心想:我演了很多小品,力求思想内容比较深沉,戏剧界前辈们可以理解我了吧?可以谅解我了吧?观众也可以更多地了解我了吧?我想用行动诉说我在艺术上是认真严肃的,并非玩玩闹闹。

人的命运真是难以预知,搞哑剧专场,再次给自己竖错了路标,又一次步入歧途,离话剧舞台越走越远,不是淡化了《吃鸡》给人们的印象,相反是加深!我无论走到哪里,一如既往地听到有人叫我“吃鸡的”,这个事实已不能改变,即在人们的心目中形成了一个非常简单的公式:王景愚=吃鸡的。

何谓“覆水难收”?此之谓也!

我渐渐明白了,我在话剧舞台上的一切努力已付诸东流,我已被牢牢钉在《吃鸡》的十字架上。

我感到耻辱!为什么,我说不清楚,反正心里沉甸甸的,这种痛苦引发了一场我与观众面对面的冲突:

一天上午,我到荣宝斋去看画展,回来路上已到午饭时分,我走进了前门附近的肯德基快餐店。我从就餐的顾客们中间走向柜台时,已听到有人悄悄说:“看,吃鸡的来了!”当我端着一盘炸得焦黄的鸡腿坐在一个角落刚咬了一口时,餐厅里有人说:“看呐,这回真吃了!”我实在感到尴尬,我在吃饭,人家看作是“表演”,我只好把头扭过去,望着窗外的楼群,算是一种回避。没料到餐厅里渐渐寂静下来。这种寂静令人感到恐慌,于是我本能地转过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在这时,闪光灯耀眼的银光一亮,我被人抓拍了一张啃鸡腿的照片!我愤怒了,拍案而起,震得鸡腿从桌子蹦了出去,我脸色苍白地追问:“是谁拍的?……谁?!……这是偷拍,没有经过我的允许,这是违法的!”

我没能收到语惊四座的效果,而是引来一阵笑声,偌大的餐厅既没有承认的,也没有检举的,只是一张张笑脸望着我这张苍白的脸。

一位离我不远的顾客说:“算了算了,吃饭吧!”

“怎么能算了呢?这是违法的!”

“唉?您别跟我急呀,也不是我拍的!”

我无计可施、无力抗争,只能行使我作为一个公民的权利,大声说道:“我在这里庄严声明,这张照片不能上报纸,不能上刊物,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我将依法上告到最高人民法院!”

什么事就上告到最高人民法院呐?我失去了选择准确词汇的能力,把话扔出去就气冲冲地下楼走出餐厅,身后是一片议论之声,大概不是谴责我,而是谴责照相的人,当然也可能是谴责我……

回到家后,我闭门思过,轮到自我谴责了,我何必到肯德基吃饭,这不是自找吗?我何必大动肝火,给观众留下如此盛气凌人的印象?算了,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吧。

演员与观众本应是鱼和水的关系演员离开观众怎么生存?现在我与观众成了火与水的关系,我已与观众不能相容,心里充满了对观众的怨恨,这对演员来说实在是个悲剧。

发生这件事那天,离1983年春节晚会播出《吃鸡》那个节日夜晚已有十年,怎么这个小品像魔影一样紧紧跟随着我、不断地折磨我?我必须再作努力找到一种能彻底摆脱它的途径,寻找一个新的路标。

想过重返话剧舞台,再创造几个面目全新的人物形象,这叫破旧必须立新,然而这个想法实在困难重重,话剧舞台不景气,在低谷中拼命挣扎,剧院里很多同志仍然为此而日夜拼搏。我可以去玩命地写剧本,怕的是最后演出时观众寥寥、剧场里冷冷清清,这是非常可怕的事情。

想接剧本去拍电影、电视剧,但我不行,干影视首先需要一个钢铸铁打的体魄,方能经受得住那没日没夜、没饥没饱、没醒没睡的大折腾,而我的身体日渐瘦弱,接近于无缚鸡之力了,还敢去“触电”吗?看着一个个红红火火的电视剧组,令我望而却步。

反复思索,留给自己的人生作业、也是自己力所能及的,恐怕只有伏案写作了。我天生就不是大手笔,只能写点小文章。从1994年以后,我躲进小楼,在读书之余写几篇散文,与此同时,与笔墨丹青为伴,每天练习画竹,有道是:“怒画竹,喜画兰,不喜不怒画牡丹。”我画墨竹虽看不出怒气,却透着几分艾怨——经常埋怨自己画着画着就多添了几片竹叶,而使一幅画又成废品——有时还到公园坐在竹林前写生,因怕观众认出我来,传说我又得了什么病,于是把帽子拉得低低的,有那么一点“破帽遮颜过闹市”的风采。这样,几年下来,我远离了荧屏与舞台,终于达到了人们把我淡忘的目的(当然,还是有人叫我“吃鸡的”),与此同时,当年那种不顾一切地扑向舞台的热情也离我而去,我过着类似隐居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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